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变更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..次信息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国务院令第682号文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以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,欢迎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变更
建设单位: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项目概要: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商丘市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内,本次变更不涉及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(即一期项目)的规模、建设地点等,主要变更内容为4条镀镍线变更为1条镀铂线、1条镀钴线和2条PCB版电镀线,另外将一期项目污水处理站树脂吸附保障系统变更为备用系统,其他工艺均不变,变更后一期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铬和镍的排放浓度由“未检出”变更为“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1900-2008)表2排放限值要求,并在一期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安装铬和镍在线监控系统”,如若污染物出现不能达标的情况时,启动备用的树脂吸附保障系统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经理
联系电话:13598383683
通讯地址:商丘市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商丘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三、委托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
环评机构: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汤工
联系电话:15137150364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dxrJIZKWQCgABhuHY_iorA?pwd=zi9c 提取码: zi9c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您了解本项目吗?
(2)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环境质量如何?
(3)您认为该项目可能会对您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?
(4)您认为该项目会对当地发展起积极作用么?
(5)您对项目所持的态度是什么?
(6)您对该项目的其他意见有哪些?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
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,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。
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2023年2月27日